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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VOCs执法检查重点

作者:小编 时间:2023-11-09 09:22:47 点击:

  天博本文通过源头控制、台账要求、密闭要求和治理设施等四个方面,梳理汇总了VOCs执法检查的60个重点内容。

  20. 含VOCs的危险废物产生后是否马上密闭,包括漆渣、更换的VOCs吸附剂过滤棉,以及含油墨、有机溶剂、清洗剂的包装物、污水处理废弃物等。

  35. 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场所和工段是否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废气收集到位并导入废气治理设施。

  39. 密闭设施外任意一点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丙酮及环已酮中的任何一种污染物的瞬时排放浓度值是否低于无组织排放标准值的2倍。

  49. 所有公示内容是否包含环保举报投诉电线. 是否记录VOCs治理设施的关键技术指标,例如焚烧含热氧化要记录燃烧温度。

  51. 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的,是否有详细的购买台账以及更换台账,包括装填量、更换周期、采购、转移处置记录最新更新的日题。

  (1)采用燃烧法(含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法等)治理VOCs废气的,每套燃烧设施允许设置一根VOCs排气筒

  54. 使用活性碳处理工艺废气进活性碳吸附箱前,是否配有干燥工艺,并公示除湿剂更换周期和填充量。